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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公开选调审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3 09:22:14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株潭两型社会实验区的核心城区—湘潭市岳塘区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审判人员,现将有关公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要求

 (一)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审判人员共5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32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35周岁)、男性;

    4、具有公务员身份、取得司法考试A证;

    5、两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

 (三)选调范围:

    全省政法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8∶00至2009年12月21日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政工科(湘潭市吉安路1号)。

   电话:0731-5554473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4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较少,是否足额选调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面试。本次选调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第五、六名成绩相同者,加试面试题目)。

  3、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考察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进行。

  5、公示。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岳塘区法院网站上(http://ytqfy.chinacourt.org/)公示,公示时间共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31—55568202、55571145

  6、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岳塘区公开选调审判人员领导小组

                2009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