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2年6月14日9时0分在本院建设路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欧阳治国与被告王亚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2012年6月10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2年6月10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贺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