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协助宁乡县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将一长期拖欠执行款的“老赖”拘留。宁乡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向岳塘区法院鼎力协助执行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上午10时,宁乡法院执行局一行人匆匆走进岳塘区法院执行局表明来意,希望我院能够配合其拘留被执行人唐某,据悉,唐某此时正在岳塘区福星中路其儿子开办的一家工厂内负责食堂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唐某及其儿子情绪可能会十分激动,执行将存在难度和风险,我院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的协助手续后,立即派出了执行局政委方刚带队执行组前往协助执行。
在我院执行组的带领下,两院的执行干警们顺利来到了位于福星中路的某公司,并找到被拘留人唐某。在遇到唐某儿子激烈反抗的情况下,两院的执行干警齐心协力将其制服,随后将被执行人唐某及妨害执行的唐某的儿子熊某带至岳塘区人民法院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两院的执行干警们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
在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执行和解的情况下,宁乡县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唐某带回户籍地宁乡县进行拘留。在分别时,宁乡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动情的握住兄弟法院干警的手,再次表达了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