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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法院年度首站巡回审判进社区
作者:李妮妮   发布时间:2013-03-18 15:17:18 打印 字号: | |
  • 岳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清华以案说法现场
  • 巡回审判庭审现场
  2013年3月18日上午,岳塘区中州路运河社区的一间会议室内坐满了50多名前来旁听案件审理的群众,这是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3年集中巡回审判的第一站。

  开庭前,法院工作人员向前来旁听的群众分发了该次开庭案件的案情简介,群众们正你一言我一语的激烈讨论着自己对案件的看法。随着法槌 “咚”的一声敲响,现场顿时安静下来,庭审有条不紊的展开了。

  这次开庭的案件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蒋某停靠在路边小车被肖某驾车撞坏,经责任划定,蒋某不承担责任,由肖某负全责,但肖某未投保且无赔偿能力,蒋某的车辆购买了保险,因此,蒋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约定了有责理赔为由,不予赔偿,蒋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在宣读了开庭规则后,保险公司提出此前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蒋某的起诉,经合议庭休庭合议后,认为在此前的庭前证据交换中,法院确认了保险公司提交的投保单的真实性,而投保单对争议解决约定了仲裁条款,该条款合法有效,因此,本案纠纷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蒋某的起诉。

  庭间,岳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清华现场以案说法,向前来旁听的群众讲解有关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有关法律知识,并为大家指出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细节,最后,余院长向在场群众和新闻媒体表示感谢,并热情邀请他们到院机关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监督法院各项工作。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