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将执行款一万八千元交到徐某手中,一起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温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严某是亲戚关系,双方关系一直较好,2011年,徐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严某二话不说的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二万元,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严某因为经营困难,久未还款,又与徐某缺乏沟通和交流,双方渐生芥蒂,矛盾爆发,徐某将严某诉诸法院,请求归还借款两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严某一直未自动履行,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认真细致的查看了案卷,又仔细询问和了解了当事人徐某和严某对本案的想法和意见,经过这些了解之后,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双方当事人本来是亲戚,关系又较好,是因为缺乏交流和沟通导致的这种局面,该案不仅有调解的基础,而且调解也能最大化的实现当事人的权益。于是他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一次协商,让双方可以推心置腹的说出想法,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时,严某一开始不太配合,执行法官耐心的讲道理、明法律,以法理为据,从情理入手,终于严某从不配合到主动愿意调解,徐某也体谅严某的处境愿意让步,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