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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岳塘法院圆桌审判的温情
作者:李妮妮  发布时间:2014-05-07 08:35:18 打印 字号: | |
  • 庭审前,法官向两被告及法定代理人了解情况。
  • 法庭调查中,被告人陈述犯罪过程。
  • 当庭宣判时,法官宣读寄语。
  • 妇联工作人员向法定代理人讲解家庭教育方式方法。
  • 判决生效后,法官分别送两人到社区矫正机构报道。
  没有威严、庄重的审判台,没有冰冷的铁笼,没有身穿法袍的法官,取而代之的是面色和蔼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围“桌”而坐。4月22日,岳塘法院的圆桌审判更像是一次家庭会议。

  2013年10月,年仅16岁的王某和17岁的谢某因哥们周某的女朋友与异性朋友唱歌,出于义气,两人与周某打车到KTV门口,不由分说对唱歌的两人实施殴打,王某甚至还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跳刀追赶被害人,致两被害人受轻微伤。

  庭审当天,法院邀请市妇联主席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又邀请儿童权益保护部代表到庭,引导大家共同对两人实施帮教。庭审中,法官语气平缓、态度和蔼,在庭审中组织控辩双方以真诚、感人的话语对被告人进行帮扶和教育。整个庭审气氛宽松缓和,像在开一场“谈心会”,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感受庭审气氛的转变,从而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宽容和鼓励,帮助他们重拾信心。

  “每个人都年轻过、迷茫过,这次你们两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从中吸取教训。人生的路很长,今后你们要多学习,好好生活,孝敬父母。”这是法官当庭宣判对两人的一段寄语。

  5月5日上午,法官将两人送到社区进行矫正时,他们表示矫正期间会接受教育好好改造,认真学门手艺,不再让父母操心。

  从社区回来的路上,主审法官田振波介绍说,圆桌审判的重点在于帮教,对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法官都坚持进行回访,帮助这群迷失方向的孩子迈过人生坎坷,用自己的行动传播爱与希望。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