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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错名”的锦旗
作者:朱莎  发布时间:2015-05-15 17:28:20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
  5月15日,一起工伤赔偿案件的当事人拿着一面锦旗来到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定要把锦旗送给曾人海副局长,然而锦旗却出了小小的纰漏,曾法官的名字错了一个字,职务也少了一个字。当事人不好意思地说,“反正我就是送给他。”朴实的话语中传递出当事人对法官的感激。

  现年58岁的伍某是湘潭市某破产企业的职工,因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纠纷,2007年12月12日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08年3月4日向岳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发现该企业已经破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财产线索,同年12月2日终结了执行程序。2015年4月14日,伍某向岳塘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过抽签分案,该案落到了曾人海法官的手上。

  曾法官接手该案后,查阅了该案所有的案卷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寻找问题的突破口。与此同时,积极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找到了该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查找财产线索,并就伍某的工伤赔偿问题与其进行沟通。经过了解发现,问题的症结就在赔偿的数额上,伍某的伤残补助金计算到了2017年,但他已于2011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按照法律和政策,伤残补助金和退休金不能同时享有。通过曾法官多次“背靠背”、“面对面”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讲解法律,阐明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使双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企业破产管理人十日内一次性将61865元赔偿金付给伍某。

  伍某顺利拿到工伤赔偿金后,非常感谢曾人海法官,欲做一面锦旗送给他,但被他婉言谢绝。于是,执着的当事人仍不“罢休”,执意定制了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朱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