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岳塘区人民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对九鑫投资有限公司肖帅勇等十一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九鑫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银监部门批准,未获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招收业务员,发放宣传资料,承诺投入公司的资金保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长沙众环海华司法鉴定所鉴定,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4月20日,该公司累计集资款为4亿6740万元,集资人数共计3865人次,涉及到1782人。九鑫公司以联合出借人名义,将非法吸收的投资出借人的集资款借出给借款单位、个人,总计出借资金3亿498万,共计债务人数95人。
十一名被告人中,除肖帅勇为该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外,其余十人均为该公司业务员。庭审上,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并不知情,我自己及家人、朋友都放了钱,家人、朋友都是因为相信我,看我在这个公司里上班,而且确实拿到过分红,才放心将钱投到公司的。”
十一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才会犯下如此错误,希望法院从轻处罚,以后也会告诉亲戚朋友再不要相信投资这样的事情,请求法院早点把老百姓的钱追回来。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