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偷偷东西,不但不喊抓贼,居然与之为伍。古稀老人为此被判拘役。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老人赵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8月1日下午,赵某在湘潭市雨湖区某公园看见一名中年男子(在逃)在扒窃,遂与该中年男子搭讪,该中年男子约其第二天到易家湾去,并承诺给其50元钱。8月2日8时许,赵某到易家湾后,与该中年男子窜至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大塘社区北大门菜市场内。在菜市场的“欧卖维依”蛋糕店前一菜摊处,赵某站在被害人颜某左手边位置为中年男子扒窃打掩护,该中年男子在被害人颜某身后实施扒窃。中年男子扒窃了被害人颜某身上一个钱包内的12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赵某被被害人颜某察觉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其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