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拦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强行冲关甚至动手伤人,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该案,伤人男子冯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9月15日晚上,男子冯某驾驶一台女式摩托车,经过二大桥桥头北路段。因摩托车无牌照,冯某未戴头盔,三中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然而冯某不仅不配合执法,还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关,民警将其冲关时不慎掉落的手提包捡到警车上。十余分钟后,冯某又返回到交警执勤点,试图找回手提包。在交警对其执法时,冯某用上衣包着砖头朝交警成某等四人乱舞阻碍执法,致使四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以暴力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冯某主观恶性不深,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冯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