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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执行,“老赖”被司法拘留15日
作者:刘倩 张晨  发布时间:2015-12-04 15:57:18 打印 字号: | |
男子被押送至拘留所
  男子向朋友借钱20万不还被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承诺还钱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岳塘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郭文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郭文以需要资金承包工程为由,于2014年4月至8月向周凯借款共计20万元,口头约定月息2分,三个月后归还。借款到期后,郭文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周凯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郭文偿还欠款和利息共计236800元。经岳塘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文承诺2015年3月31日前将所欠款项偿还给周凯。3月底,郭文仍旧没有偿还欠款,迫于无奈,2015年4月,周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郭文仍没有还款的行动,承办法官多次对其耐心做思想工作,要求郭文按调解协议的约定还款,但郭文以没钱为借口一拖再拖。

  在多次劝告无效后,承包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郭文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在法警的协助下,将郭文送进了拘留所。(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倩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