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打牌输了钱不服气,怀疑他人“出老千”致其输钱,遂结伙通过殴打、拘禁等方式拿走对方现金13000元。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案情回顾:
2014年7月12日19时许,被告人周磊、张志(已判刑)怀疑被害人王雷在打牌过程中使用高科技扑克牌骗取众人赌资,故伙同王振(已判刑)、李林(在逃)找到王雷,将其带至湘潭县一偏僻山上,质问、要求王雷退还赌资,并对其实施了殴打。王雷经不住殴打,同意退还数人赌资共计15000元,并将人民币8000元交给张志,张志仍表示钱款不够,于是王雷按照张志的要求书写了一张92000元的欠条,并承诺分十个月还清。当晚,周磊等人将王雷带至湘潭市雨湖区某酒店拘禁。2014年7月13日8时许,王雷电话联系其哥哥送人民币5000元,9时许,周磊等人在约定地点拿得人民币 5000元后将王雷放走。事后,周磊得款3000元人民币。
经湘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王雷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另查明,2015年9月1日15时许,周磊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其谅解。
法官说法:
被告人周磊为索取赌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致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周磊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案发后,周磊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周磊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