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玲琅满目的广告语是否引起过你的注意,你是否觉得哪句广告语就是在说自己呢?张燕因路边一句广告语而将发布该广告的店商诉至法院,称该广告侵害了她的名誉权。这样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15年8月,张燕发现湘潭市岳塘区某锅饺店在长潭西高速沿线广告牌及湘潭市市区多处公交站广告牌发布广告,广告内容为:“湘潭老三宝:龙牌酱油、灯芯糕、坨坨妹子;湘潭新三宝:槟郎、锅饺、步步高”。张燕认为“坨坨妹子”是来源于湘潭俚语“龙牌酱油灯芯糕,坨坨妹子任你挑”,是对湘潭女性的侮辱歧视性称谓,认为锅饺店发布广告的行为侵害了其作为一名湘潭女性的名誉权,情感因此受到伤害。
法官说法:
“坨坨妹子”一词来自于湘潭民间,是湘潭人民对本地年轻女性的戏谑性称谓,是一种昵称,其与湘潭特产龙牌酱油、灯芯糕并列称呼为“湘潭三宝”,亦表明湘潭人民对本地女性的喜爱,并无侮辱、歧视、贬损之意。该案中,锅饺店发布该广告词仅为宣传湘潭特色食品湘潭锅饺及开设的锅饺店,并无侵犯湘潭女性之意,也并不会对湘潭女性的名誉权造成侵害。根据相关的民诉法解释,依法驳回了张燕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