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自己亲哥哥的名义卖房、透支信用卡,80后男子邹伟的这些行为让他不但失去了亲情,还将面临八年的牢狱之灾。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邹伟因犯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自2014年9月底起,邹伟对外谎称自己叫邹宏,(邹宏即邹伟的哥哥),并以邹宏的名义到公安部门谎称自己居民身份证丢失,申领了一张头像为邹伟、身份信息却是哥哥邹宏的居民身份证。利用该张身份证,邹伟将哥哥邹宏名下的一套房屋以35万余元进行变卖,并将房款全数据为己有,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邹伟还利用该张身份证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办理两张信用卡,透支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房产,数额巨大;其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邹伟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遂作出如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