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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为困难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刘倩 李妮妮  发布时间:2017-06-06 09:32:57 打印 字号: | |
  “许??玻?馐歉?愕呐芯鍪椋?颐侵С至四愕牟糠炙咚锨肭螅?臀穹选⒕?袼鹗Х押屠?⒌惹肭竺挥兄С帧???月27日,岳塘区法院对一起保险纠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保险金22万元给许某等三人。

  2014年12月,戴某所在公司统一为公司职工购买某保险公司的团体平安养老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额22万元。保单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2015年10月,戴某因冠心病、急性广泛前壁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心脏性猝死,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戴某所在公司找到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赔偿金却遭到了拒绝,遂起诉至法院,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应当追加戴某的父母、女儿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得知戴某的父母身体不好,出门不方便,遂上门提供诉讼服务,引导其填写资料,参与诉讼。该案经过审理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充分合议并当庭作出了判决。

  宣判后,戴某的母亲双手颤抖的接过判决书,长舒了一口气,并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法官又耐心的向两位老人解释了判决的理由和依据。

  该案自追加第三人到审结仅用了不到20天时间。民二庭法官考虑到戴某的家庭情况特殊,为其提供上门诉讼服务、缓交诉讼费用等绿色通道。

  近年来,岳塘区法院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和妇女儿童等一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缓减免诉讼费等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刘倩 李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