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立案指引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3、诉讼请求须明确,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附计算方法及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前提。
三、管辖确定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提交证明各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胞回乡证、护照等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应提交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地址等信息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湖南省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查询网址为:(http:/www.hncredit.gov.cn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址为:http:/www.nacao.gov.cn);
4、当事人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其为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五、办理委托授权手续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由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当事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提交证明各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提交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七、提交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提交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转院证明、继续治疗证明、营养费用证明,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收入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劳动合同、工资表、工资条、银行存折、个人纳税证明等)、伤残用具价格证明、被扶(抚)养人的基本情况说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受害人死亡证明。
3、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等。
八、当事人因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或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等。
九、须填写《证据目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