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指引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3、诉讼请求须明确,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附计算方法及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管辖确定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提交证明各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胞回乡证、护照等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的,应以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业主)为当事人。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①主体登记资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告营业执照副本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被告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定登记证等复印件。湖南省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查询网址为:http:/www.hncredit.gov.cn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址为:http:/www.nacao.gov.cn 。②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地址等信息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四、办理委托授权手续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当事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提交证明房屋买卖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提交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1、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或产权转移登记的电脑查询单;
2、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按揭合同、借据、还款清单;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六、当事人因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或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等。
七、须填写《证据目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