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立案指引
一、 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3、诉讼请求须明确,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附计算方法及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 管辖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
三、 提交证明各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胞回乡证、护照等证件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③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地址等信息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查询网址为:http://www.hncredit.gov.cn;
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址为:http://www.nacao.org.cn);
四、 办理委托授权手续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受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当事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验原件;受托人为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五、提交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或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提交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六、提交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如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等,提交份数与起诉状相同。
七、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八、当事人因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或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等。
九、须填写《证据目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