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配套机制、改革措施,追根究底是为了惠及民众,让群众打官司更便捷、更公正,真正尝到改革成果的甘甜。”2月2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光华向记者阐述了司法改革这一举措的动因。
为了兑现这个目标,过去一年里,岳塘法院一刻也没“消停”:诉讼服务全面升级,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行审判改革、多元化解纷机制、探索繁简分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岳塘法院通过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尺度、标准、关键,牵住司改的“牛鼻子”,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员额制为基石,以院庭长带头办案为引领,改革进程蹄疾步稳,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多元解纷:“不花钱”平息诉争
“业主拖欠物业纠纷是物业公司很苦恼的事,长时间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运转,我们多次上门催收都解决不了问题,没想到我们的顽疾在法院几天就解决好了。”湘潭某家物业公司起诉21名业主物业合同纠纷,经诉前调解全部得到了达成协议并履行到位。
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一直以来,岳塘法院都在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特邀调解员室、律师驻法院调解室,5名资深人民陪审员、10名市律协推荐的金牌律师成为“在册调解员”,走马上任协调化解纠纷。此前,该院还联合司法局在院内设立了人民调解室。自此,该院构建起由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特邀调解、律师调解、先行调解“三调联动”新格局。
“我们案子的标的都很小。从整理资料到来起诉,我们准备了半年之久,没想到诉前调解这么好,从受案到结案才3天时间,而且我们一分钱都没花。”上述案件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黄经理告诉记者,“调解好后即制作了司法确认书,对方不履行我们还能申请强制执行,有了法律保障我们就安心了”。
凡是到岳塘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首先将引导进行诉前调解,争取在立案前解决纠纷,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再立案。不花一分钱,即可由阅历丰富的调解员组织双方协调化解矛盾。从约见当事人、到调解、再到文书制作,立案庭法官全程进行业务指导,把好法律关,避免了解决问题不全面、调解协议不合法情况的发生。“2017年调解制度运行3个多月,诉前调解成功101件,调解后撤诉20余件。”立案庭庭长李姜向记者介绍。
该院还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司法裁定书或调解书,给调解上道“保险”,更有效地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
“在立案阶段用不到4%的人力化解了17.5%的民商事纠纷,调解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到10天。”该院审管办主任李立胜告诉记者。
诉前调解的开展,还让另外一波人“渔利”。就算调解最终未能成功,调解员也会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为案件承办庭室之后的送达提供极大便利;而调解员填写的调解日志将调解过程、案件争议焦点一一记录在卷,转入诉讼后法官对案件主要内容一目了然。对此,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该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审判改革:“半小时”开完庭,“当天”拿判决书
今年1月10日上午,岳塘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与平常不同,此次案件争议较多、案情复杂,并且被告在审理过程中提出了反诉。
当天8点30分,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开展庭前会议,完成了程序性工作等6大任务,法官助理明确争议焦点,最后询问是否能予以调解,双方当事人均给出否定回答。
于是,11点整,法官进入审判庭,双方当事人仅就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11点30分庭审结束。
“庭前会议解决了查明当事人身份、申请回避、举证质证等程序性问题,明确争议焦点,大幅缩短了开庭时间。”该案法官助理刘婧说。
案件主审法官胡聪玲也认为,启动庭前会议制度也便利了裁判文书撰写,完成一份反诉案件判决书无需再像从前一样在笔录中反复寻找,双方观点一目了然。胡聪玲还自豪地告诉记者:“最主要的是我真的感受到了法官的尊荣感,办案不要像以前那样大包大揽、事无巨细,现在我们最主要的职责就是审判。”
该案判决书于1月12日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其实,当事人最快可以当天就拿到判决。
通过庭前会议的求同存异,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庭审时间缩短近60%。2017年,试点庭室结案率提高9%,当庭审判率高达82%。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的段懿律师亲历了推行改革带来的喜人变化:“这为律师和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时间成本,以前开一个庭基本都是半天时间,现在我在这开完一个庭还能赶到别的法院去办事,让我们的工作都高效很多。”
该院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产保全程序多、流程慢、多部门流转问题,成立财产保全组,并将财产保全审查工作归口立案窗口办理,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直接由立案庭审查、裁定后转入执行,执行小组5个工作日即反馈结果到立案庭,保障群众权益更加迅速、高效。
强力执行:让胜诉权益“快速兑现”
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决也生效了,但是涉及湘潭某房产公司租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113位当事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被执行人不愿履行义务,之后更是恶意规避执行,几番查找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尽管将法定代表人列入了“黑名单”,给其出国造成不便,可他无动于衷。此案涉案金额210余万元,矛盾纠纷突出,在审判阶段便已轰动一时。3年过去了,若再不设法执行到位,将产生诸多不稳定隐患。
经过几次周折,执行法官刘远在该公司新投资的楼盘里冻结了12套无抵押的房屋。为了最快将执行资产变现,他选择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两轮拍卖过后,12套房屋全部售出,共拍卖得210余万元。2018年1月15日开始,113位申请执行人按照通知依次前往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大家终于舒了一口气。
“岳塘法院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取得受众广、零佣金、溢价高、效率升的效果,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田振波表示。自9月启动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共将标的物挂网155件,成交47件,成交额达3577万余元,标的物成交率94%,溢价率达33.91%,较以前的流拍现象减少67%。
执行工作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焦点。案多人少,执行干警着实压力不小。有的干警反映“一天最多能接到当事人四五十个电话”。为了有效缓解执行力量的不足,岳塘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探索采用“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新模式。
两位副局长分别带队成立“简案组”与“精案组”:简案组批量制作执行裁定书、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查到财产的立即执行到位;未查找到的转由精案组进一步采取搜查、拘留等措施,打造一条简案快执的流水线。如此一来,真正做到了“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简单案件快速化办理”。
“我带领的简案组,主要是负责前期的法律文书制作,以及通过‘四查’查到银行存款的简易案件,这样可以将琐碎的事情集中处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执行法官吕军锋告诉记者。
通过繁简分流,执行工作变得更加有序,执行法官之间的相互协作更加紧密。2017年,该院执行案件净执结率达41.87%,比全市法院平均执结率高出13个百分点,平均执行周期62.5天,为全市法院最短。
在与“老赖”斡旋的过程中,需要“亮剑”,更需要“斗智斗勇”。岳塘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设立每周“执行接待日”集中接待当事人,减轻群众诉累;对所有不主动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市中心广场大屏幕和320台公交移动电视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舆论压力,通过悬赏执行,拓宽查人查财产的渠道,也增强群众对法院和执行的信心;进一步加大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岁末年关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风暴,三天拘留被执行人24名,促成10余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或者全部履行到位,引起社会强烈反饷。
“2017年岳塘法院通过采取13条改革措施,大力提高办案质效,案件办理平均时间大幅缩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更新理念、创新机制、革新技术,在繁简区分、类案同判上、智慧法院建设等各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千方百计,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院长杨光华郑重而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