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杨某某吗,我是岳塘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吕军锋,今天来找你是因你与徐某某租赁合同一案,因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依法对你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决定……”5月7日中午11点多,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打电话告知岳塘区法院法官吕军锋在岳塘某会所看到被执行人唐某某的车,其与朋友在会所吃饭。听闻该消息后,吕法官迅速组织人员,带上案卷资料驱车前往该会所,将被执行人杨某某带回了法院。
2016年1月18日,徐某某与杨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徐某某将其房屋租给杨某某经营进口水果零售,租赁期限为2年,租金按季度支付。但杨某某仅经营了一年三个月,以生意不好为由,停止经营,且不再缴纳房屋租金。经徐某某起诉后,因杨某某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某支付给徐某某房屋租金及违约金共计69300元。
2018年3月29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人员上门送达法律文书,杨某某与其丈夫一同拒签,被拍照留置送达。经过四查发现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又在多次找人不到的情况下,见到法院突然找上门了,让杨某某措手不及。眼见老婆被拘留了,曾经那个气势汹汹的男子,立即与徐某某协商,同意腾房并马上付清所有案款。5月7日中午拘留,5月8日达成和解提前释放。
据悉,自今年3月以来,岳塘区法院执行局为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开启白加黑,5+2模式,执行局全体干警加大工作强度,除白天外出办案,工作日晚上、周末全天加班加点完成清查、整改任务,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为保障终本案件清查整改与现有执行工作进展不冲突,调集各庭室力量,协助办理执行案件,用足用活一切司法资源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院长、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亲自指挥执行工作,针对全案信息补录、违规终本案件整改等问题,亲自协调,每周督查一至两次。誓必取得“决胜执行难”战役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