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岳塘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原长沙市望城区人大副主任杨某某涉嫌受贿、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当天湘潭市司法局、岳塘公安分局等单位部分职工前来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8年,杨某某利用其担任望城县(区)副县(区)长、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沙市望城区城湘大道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为请托人朱红建(另案处理)等个人或者单位谋取福利。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直接或者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向请托人索要或者收受请托人所送财务折合人民币共计231.8万元。同时,在2018年4月12日,朱红建请被告人杨某某帮忙向长沙市公安局打听自己被举报涉黑犯罪问题的案情进展。随后,被告人杨某某三次将打听到的案件情况向朱红建通风报信。为朱红建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案发后,监察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杨某某所退财物人民币900万元。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充分提交证据并发表了意见。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