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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4 09:30:45 打印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19年面向全国法院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范围与职位

1、选调范围:面向全国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选调职位:法官助理3名,综合文秘1
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24日后出生);

5、报考法官助理,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报考综合文秘,需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办公楼323室)
    2)网络报名。报名所需相关证件扫描并填写好《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 4719865@qq.com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3日下午17:30分。

2、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法官助理还需提供资格证书
    3、资格初审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经电话通知)于开考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笔试

1、法官助理:重点测试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

2、综合文秘:重点测试文稿写作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湖南法院网和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次选调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经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实施,由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湖南法院网和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调入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的;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1、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选调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协议

3、本次公开选调由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86116,15507327008.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4日 

附:《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