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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置业顾问”身份进行诈骗被判拘役
作者: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0-03-12 08:36:26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离职后仍以该售楼部置业顾问身份,骗取一客户财物,终被绳之以法。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赵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6月,被告人赵某已从湘潭市岳塘区某售楼部离职。2018年7月至8月中旬期间,离职后的被告人赵某仍以该售楼部置业顾问的身份主动联系曾经的购房客户陈某,编造其已经帮陈某垫付“房屋维修基金”的虚假理由,让陈某给其转钱,被害人陈某信以为真,分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7200元人民币给赵某,赵某将所骗得赃款用于赌博和日常开销。

案发后,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其家属已经代为退还了7200元,取得了被害人陈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诈骗罪,是指以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法,取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前,诈骗形式多种多样,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和越来越隐秘。法官提醒,生活中,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及警惕性,防止掉入犯罪分子其事先设计好的圈套中。


 
责任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