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0304执1074号
王鹤鸣(曾用名王合明):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炼与被执行人王鹤鸣(曾用名王合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湘0304执1074号执行裁定书、(2020)湘0304执1074号执行通知书、(2020)湘0304执1074号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