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中国男子介绍缅甸女子为妻并从中获取“中介费”,6名“媒人”非法组织、运送多人偷越国(边)境相亲,最终被判刑。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9年上半年,为通过介绍缅甸籍女子给中国公民为妻以牟取利益,被告人蔡某伙同优某(音译,缅甸国籍)、黄某某等6人多次组织无出入境证件的缅甸籍人和中国公民,通过驾驶皮卡车、骑摩托车走小路、山路的方式,躲避中缅边境检查站检查,跨越中缅两国国(边)境相亲、停留。其中,犯罪事实最多的被告人蔡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21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同被告人优某、黄某某以为他人介绍相亲对象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吕某某等3人在被告人蔡某的安排下,采取避开边境检查站等方式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到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三万元到一万元不等罚金。
法官说法:严守国门,筑牢防线,我国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尤其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输入性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遵守出入境法律法规和防控要求,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义务,切莫为了逃避检疫非法出入国境,以身试法。另外,缅甸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赴缅找女朋友的中国公民务必了解和遵守缅甸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法律,避免涉嫌人口拐卖或触犯当地其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