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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业主冲动维权脚踢民警被判拘役
作者:刘泽佳 刘倩  发布时间:2020-11-26 10:31:3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但部分业主为了自己诉求冲动维权,不仅涉嫌违法,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得不偿失。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禹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告人禹某及多名业主因购房问题,认为开发商的某些要求不合理。在得知4月6日开发商的领导会来后,禹某与数十名业主一起于当日在该开发商售楼部拉横幅“维权”。附近派出所民警尹某、姜某、辅警杨某接到报警电话后赶至现场出警,反复对业主们拉横幅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禹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用脚踢民警尹某、姜某和辅警杨某的腿部。

经鉴定,尹某、姜某和杨某所受损伤均不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禹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作出如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购房等原因产生分歧的事件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业主想要讨说法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国有国法,如果以过激行为讨要说法、向开发商施压等不正确方式而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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