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销售假口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周某、欧阳某某及路某三人因销售假口罩而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月23日至2月初期间,被告人周某在新冠疫情严重、市面上口罩大量缺货的情况下,从阿里巴巴网站上联系卖家,在卖家提供的3M授权书过期,甚至是无任何口罩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大量购买口罩,并将购买来的口罩转卖给欧阳某某、路某两人,从中赚取差额。据统计,被告人欧阳某某、路某通过微信分三次从被告周某处购买假冒“3M”品牌口罩11000个。收到口罩后,欧阳某某、路某两人为了牟取利益,在明知口罩与3M公司正品不符的情况下,将口罩销售焦某、唐某等人,而焦某与唐某在拿货后,将口罩再次进行销售,卖给经营药店的张某等人。
经检测,欧阳某某等人处查获的3M口罩经检测不合格。经鉴定,欧阳某某等人处查获的3M口罩系非3M公司生产的假冒产品。
被告人周某销售假冒3M口罩金额为77750元,被告人欧阳某某、路某销售假冒口罩金额为69635元。
庭审中,合议庭详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检察机关也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保障了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
鉴于案件案情复杂,经合议后,法院将择日另行宣判。
法官说法: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市民要做的应该是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而如果像案件中欧阳某某等人这样趁疫情销售假口罩来牟利暴力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更让购买了假口罩的不知情群众不仅不能达到防护的效果,而且会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既危害了公共卫生安全,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更有可能让许多为防疫所付出的努力“付之东流”!当前疫情尚未解除,每位市民朋友都应该对法律多一份敬畏,对他人多一份责任,每个人都遵守规则,就能让社会多一份安全,就是为疫情防控做一份贡献,就能早日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