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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一男子获刑
作者: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1-02-25 15:30:52 打印 字号: | |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烦恼,刚买车没多久,各类汽车配件、商品推销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或者是莫名其妙就接到各式各样的广告推销电话,经常是不堪其扰,那么你是否想到,你的个人信息可能已被泄露了。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被告人孙磊(化名)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公安机关追缴其违法所得。

2020年2月,被告人孙磊在网络某平台注册了两个账户。2020年2月至9月期间,孙磊利用上述两个账户在该平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4993条。根据平台后台提现记录,孙磊提现成功的总金额为72510.28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孙磊人民币七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孙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也日渐凸显,信息泄露背后的黑色产业链也引发刑事案件的多发、易发。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尤其要注意网络个人信息的保管,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和广告。同时,也要学会防范和警惕任何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渠道,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