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4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cm,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责任心、纪律性强,退伍军人(无学历限制)、警校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4.应聘人员限湘潭籍(含常住湘潭市区的外地籍人员);
5.聘用后服从分配;
6.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工作职责
1.协助承担法院机关及法庭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值班警戒;
2.配合业务庭室从事需要警力协助的办案活动;
3.负责押解刑事被告人开庭;
4.负责应当值庭的庭审警卫;
5.其他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工资待遇和劳务形式
1.工资福利待遇:免费提供早餐和中餐,每月工资2480元,同时按政策购买社会保险。每年年底经考核合格的,另发给绩效考核奖金。每工作满一年,增加100元/月的工龄工资。
2.劳务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考试方法及程序
1.法警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为:(1)1000米跑;(2)俯卧撑;(3)10米折返跑。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
2.面试。主要测评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考察和体检。对拟被招聘对象本人及家庭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4.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可依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进行递补。
5.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岳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1-58286128;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退伍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可现场报名(岳塘法院325办公室),也可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357301751@qq.com)。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