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理岳塘区域内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一审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执行依法由本院管辖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湘潭市岳塘区委、区人大、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交办的事项及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立了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庭、行政庭、刑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8个内设部门,易家湾法庭、书院路法庭、建设路法庭、交通法庭4个外派法庭。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1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6.6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7.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8.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1万元,主要是2021年收入预算中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了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112.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636.38万元,教育4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部分信息化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12.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636.38万元,占84.71%,教育45.84万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5万元,占3.88%,卫生健康支出126.47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182.56万元,占5.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9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19.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执行协调、换装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审判大楼修缮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94.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45万元,上升2.84%,主要是由于我院案件数量上升,审判执行等办案相关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9万元,主要是由于省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三公”经费全省法院系统统一综合平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45.84万元,拟开展1次干警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各岗位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3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