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保的日益普及,各类办理代缴社保业务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群众面前。然而,各类社保代缴骗局也开始高发,不少人也因此遭受了损失。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尹某退赔被害人陈某损失62384元。
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尹某谎称可帮助其前同事即被害人陈某挂靠公司缴纳社保费用以及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且不需收取任何手续费,骗取陈某信任,诱使陈某于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使用本人微信分十次向尹某转账共计人民币62384元。尹某收到该钱款后将其用于归还个人欠款以及日常消费,并未帮助陈某缴纳社保费用或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尹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所犯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近年来,各类代缴社保的机构应运而生,其中,虽然有正规办理社保代缴的公司,但也不乏骗子公司,他们打着代缴社保的幌子,伪造社保证明,行诈骗之实,欺骗急于办理社保的群众。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缴纳以及补缴社保有相应的流程与具体规定,市民们切勿轻易相信他人或者代缴公司能够帮助代缴等说法,应当自己到社保机构做好咨询确认,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