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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酿冲突,亲戚拳脚相向被判刑
作者: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1-12-15 09:36:1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亲戚之间更应当如此。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在产生矛盾纠纷时,不去忍、不想退,反而拳脚相向,企图以暴力解决问题,这样做只能是害人害己。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郭某因继承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2021年3月某天,郭某接到法院通知,到其继子黄某位于湘潭市岳塘区的居住地去调解纠纷,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果,法院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后,郭某亲戚及朋友与黄某、黄某亲戚在现场发生拉扯,在双方相互拉扯过程中,黄某将一旁的郭某推倒在地,致郭某受伤。经鉴定,郭某所受伤害部位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微伤。案发后,黄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郭某于2021年5月向本院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本院从黄某处执行37548元,郭某已全部领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案发后主动到案,系自首,且本院已从黄某处先予执行37548元作为郭某的医疗费用,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故意伤害案件常由亲戚、朋友之间琐事处理不当引发,虽然缘由可能是小事,但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行为人往往情绪失控,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行为人因此会招致刑事制裁,因而市民一定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与人发生民事纠纷特别是与亲戚存在矛盾时,应理性沟通解决,不能逞一时之强,要拿起法律武器理性维权,勿因冲动做傻事。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