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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私房暗藏玄机,男子开赌场赚“快钱”获刑并处罚金
作者: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3-02-16 11:14: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依法对被告人胡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继续追缴胡某违法所得一万元,没收依法扣押的赌资和赌博机主板。

2022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胡某租赁了湘潭市岳塘区某路段小巷内一间隐蔽私房开设赌场,该房内摆放具有“上下分”功能的赌博机16台,并雇用邓某负责“上下分”等日常服务工作,胡某共计非法获利约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3月9日,公安机关查获该场所,当场抓获胡某和邓某,缴获获赌博机10台,查获赌客4人、看客3人,并扣押赌资550元、赌博机主板10个。

胡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胡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所述判决。

法官说法: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案中,胡某租赁隐蔽私房开设赌场,吸纳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赌博并牟利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开设赌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参与赌博者而言,会引发财产纠纷造成家庭矛盾;对社会而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也易滋生其他犯罪;对开设赌场者而言,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因此,广大市民朋友要遵纪守法,多参加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远离赌博(包括网络赌博),慎防赌的“毒瘤”缠身。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