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2年6月底至7月初,被告人胡某先后共五次窜至岳塘区某街道管辖的多个老旧小区,对暂时无人居住的住户使用人力破门的方式进入室内,盗窃房间内高压锅、空调内机、热水器、旧电视、洗衣机等家电物品后予以销赃,用于日常开支。
胡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所述判决。
法官说法:本案中,胡某通过破坏住户门锁,多次潜入他人屋内,在盗窃完财物后销赃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想要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老旧小区的住户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必要时可以安装防盗门、监控等设备,出门在外,记得随手关闭门窗,邻里之间做到相互守望,相互提醒,如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