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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联合执行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作者:焦勇 刘倩  发布时间:2023-09-22 10:01:00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真不知道怎么把挖掘机运回来。”近日,看着被案外人扣押的挖机停在了自己的停车场内,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代表紧紧握住湘潭岳塘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陈某某向某公司返还两台挖掘机设备,并支付设备租赁款255560元、违约金17084.61元。因陈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喂!焦法官吗?我们的挖掘机设备被其他人扣押了,在永州市江华县,你们能帮我们执行回来吗?”8月底,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执行干警们立即驱车前往。抵达目的地后,发现该地位于城郊荒僻处,涉案挖机被锁在一处仓库里。

“陈某某没给我钱,你们今天休想拖走挖机!”经了解,他们也是陈某某的债权人,因没要到钱,只能扣押设备,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法院拖走了。为避免矛盾激化,湘潭岳塘法院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并出示了相关文书后离开,希望债权人冷静下来理清思路。

“放心!离开并不代表我们不执行了,他也是债权人,给他些时间考虑。”在返程的车上,执行干警焦勇主动拨通了申请执行人公司代理人的电话坚定地说道。经过半个月的沟通,眼见时机成熟,焦勇联系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后,前往永州市江华县扣押涉案挖掘机。在江华县人民法院干警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与在场看守仓库的债权人积极沟通,以案释法,说明法律关系和利弊,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所有权仍属于申请人某公司。经过执行干警多方面努力和多次沟通后,其他债权人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不再阻拦法院执行,同意放行扣押在仓库的挖掘机,通过合法程序维权。至此,成功将挖掘机运回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场地内。

异地联动执行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及时维护申请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推动解决执行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湘潭岳塘法院通过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实落细。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