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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事佬”用执行温度“情暖三湘”
作者:焦勇 刘倩  发布时间:2023-09-28 14:24:16 打印 字号: | |

“焦法官,这里是2.5万元现金,你点下数。这一期的钱给妻子治病花了,没能及时还上。”9月25日,被执行人叶某拿着刚从亲戚那借来的钱赶往岳塘区人民法院履行。

张某原在叶某及妻子所开小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因在店门口择菜时被楼上掉落的混凝土砸伤,造成九级伤残,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所受损伤为工伤。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法院。经岳塘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叶某需一次性支付张某伤残补助金等款项12万余元,因叶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叶某和妻子的这家小饭馆位置较为偏僻,人流量不大,仅能勉强维持生计,夫妻俩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还要养育子女和赡养父母,且叶某妻子因身患重病急需金钱治病。叶某名下仅有唯一的一套生活住房,目前老人和小孩居住在内。看着被执行人叶某困难重重,原本打算对房屋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的执行法官按下了执行暂缓键,找到张某做起了“和事佬”,告知她,合法权益法院一定会维护,也希望她能体谅叶某的不易,拖欠的案款建议让叶某分期支付。被执行人叶某知晓后,主动联系法官,称自己想办法尽快凑钱。经执行法官与张某多次沟通,张某逐渐意识到叶某的实际困难,愿意主动放弃部分利息和费用,与叶某达成执行和解。叶某感受到执行干警的温情与善意,鼓足勇气面对债务压力,坚定诚信为人的决心,一边照料身患重病的妻子,一边四处筹集资金还款,目前已经支付近十万元给张某,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执行法官和张某的认可。

本案的双方都是弱势群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刚柔并济,释法析理,不仅有执行力度,还有执行温度,坚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情。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