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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知识产权案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3-11-03 09:15:34 打印 字号: | |

11月1日下午,岳塘区人民法院在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铝业公司有较高知名度,并注册了多个铝材、建筑类商标用于产品生产,该公司认为被告湘潭县某门窗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其许可,在销售产品上使用了该公司的商标,侵害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品牌形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并查阅卷宗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本着更快更好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宗旨,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到开庭场地——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该案件进行开庭及调解。庭前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析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原告维权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被告已受行政处罚且向部分消费者支付了退赔款,希望双方能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再次进行协商。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约定日期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共计45,000元,并停止侵权行为。原、被告双方签收调解书后,对本案调解工作表示了肯定,既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被告今后注重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双方当事人实现了“双赢”。

商标凝聚着企业智慧,是企业名片和企业品牌的象征。 然而,一些企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生产产品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相相似标识等行为,极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今后,岳塘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通过巡回审判、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向社会传递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声音,为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