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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表(12月4日)
  发布时间:2023-12-04 11:01:59 打印 字号: | |

公示时间:2023/12/4



序号案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发放案款金额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发放原因
1(2023)湘0304执恢421号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唐磊447004.85元陈浇洲将垫付的房屋税费付给买受人陈浇洲
2(2022)湘0304执742号
彭茜,刘国栋,彭朵86515元雷雪涛将垫付的房屋税费付给买受人雷雪涛
3(2022)湘0304执12号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湖南天泰和康医药有限公司,张艳,湘潭市雨湖区兴国药店柏荫路店,湘潭市公费医疗门诊,王赞,湘潭德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潭美高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湘潭美高梅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1100元马文彬将垫付的房屋税费付给买受人马文彬
4(2023)湘0304
执恢135号
曹阳、曹璞陈建洲、任平、莫建华1000元湖南省子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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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湘0304
执恢14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邓启明、易千竣150266.24元刘赟退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房产过户税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责任编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