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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表(12月15日)
  发布时间:2023-12-15 18:34:07 打印 字号: | |

公示时间:2023/12/15



序号案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发放案款金额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发放原因
1(2023)湘0304
执恢142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邓启明、易千竣150266.24元刘赟退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房产过户税
2(2022)湘0304
执恢861号
 /彭毅1883元彭毅应退赔华侨医院受害人彭锦光1883元,因彭锦光已去世,故由其继承人彭毅代为领取。
3(2023)湘0304
执恢142号
蒋春华邹网舟等3000元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邹网舟名下房产的拍卖辅助费
4(2023)湘0304
执恢222号
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城支行周鑫、龙苗1000元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周鑫名下房产的拍卖辅助费
5(2023)湘0304执恢212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潘三春、王益民2500元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
6(2023)湘0304执恢541号/李固星237063.18元个人贷款放还款及收费临时存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支行)
该案已拍卖房屋成交,现需支付房屋债权人债权金额237063.18元
7(2023)湘0304执恢541号/李固星3000元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该案已拍卖房屋成交,现需依据司法文件支付辅拍费2500元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责任编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