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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调解有温度,开年实现“三连调”
作者:傅卓明  发布时间:2024-01-09 12:32:38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岳塘区人民法院建设路法庭成功调解三起家事纠纷案件,不仅展现了过硬的业务能力,更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出人文关怀。

第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丈夫冯某与妻子史某于2007年1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两子,婚后因生活琐事,矛盾升级争吵不断,史某遂起诉离婚,要求抚养两子,冯某需每月支付3000元生活费,并要求分割财产。2024年1月4日,岳塘法院建设路法庭收到案卷材料后,立即统筹诉前调解工作,将新收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必须支付三千元抚养费”“现在收入不稳定,还有房贷要还,每月三千元的抚养费我拿不出来。”“房产要给两儿子。”史某与冯某越说越激动,双方争执不下,互不相让。

建设路法庭法官田赛霞诉调团队意识到多孩压力的离婚纠纷,处理得好能为孩子搭建起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处理不好,则会影响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她们一致认为,解决双方纠纷的关键还是要“对症下药”,于是就双方争议的孩子抚养费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同时,建议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妥善解决好孩子的抚养问题。

想到儿子们可爱的面庞,两人终于决定各退一步,当庭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孩子由原告史某抚养,考虑被告冯某实际情况,每月按时支付2000元抚养费,享有探望权,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调解。

另外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也秉承着“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圆满调解结案。

家和“枫”景好。2023年至今,建设路法庭诉前调解团队已成功调解了241件诉前案件,其中156件达成调解协议,85件经调解撤诉。岳塘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能动司法贯穿于工作始终,竭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