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近日,岳塘法院对两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对三名被告人判处一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8月底,被告人吴某某向他人以每个180元的价格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20个。10月1日以来,吴某某和另一名被告人刘某某先后三次将上述电子烟弹贩卖给他人,非法获利700元。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后,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吴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三年,均处罚金一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1月15日,将0.5克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冰毒、麻古)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某和龚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此次集中宣判,彰显了岳塘法院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决心。后续,岳塘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