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 2024/4/3 | |||||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发放案款金额 | 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 | 发放原因 |
1 | (2023)湘0304执恢504号 | 邹灿 | 颜志光 | 500元 | 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拍卖辅助费 |
2 | (2023)湘0304执恢176号 | 湖南华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罗光华 | 500元 | 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拍卖辅助费 |
3 | (2023)湘0304执恢176号 | 湖南华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罗光华 | 4500元 | 湖南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费 |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