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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表(4月9日)
  发布时间:2024-04-09 17:14:14 打印 字号: | |

公示时间:2024/4/9



序号案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发放案款金额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发放原因
1(2024)湘0304执766号
傅志刚,林华英,孙勤宇,李圣云1673888.37元深圳金丰星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退赔给受害人
2(2020)湘0304执恢771号黄凌戴得意、程海军6676.85严平案外人严平代程海军履行了76667.85元,因和解协议约定只要7万元,故剩余部分退回。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责任编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