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 2024/4/9 | |||||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发放案款金额 | 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 | 发放原因 |
1 | (2024)湘0304执766号 | 傅志刚,林华英,孙勤宇,李圣云 | 1673888.37元 | 深圳金丰星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退赔给受害人 | |
2 | (2020)湘0304执恢771号 | 黄凌 | 戴得意、程海军 | 6676.85 | 严平 | 案外人严平代程海军履行了76667.85元,因和解协议约定只要7万元,故剩余部分退回。 |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