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 2024/5/24 | |||||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发放案款金额 | 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 | 发放原因 |
1 | (2023)湘0304执恢50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 谢洪斌 | 11658.72元 | 朱杰 | 退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 |
2 | (2024)湘0304执恢58号 | 易清 | 陈斌 | 1048006.27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建设银行对该案的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权,享优先授权 |
3 | (2024)湘0304执恢58号 | 易清 | 陈斌 | 100980元 | 钟华 | 案外人钟华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产,需将垫付的税费退给买受人 |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