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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岳塘法院在行动!
作者:刘倩 刘泽佳  发布时间:2024-06-27 11:33:51 打印 字号: | |

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帮助市民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理念。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展了系列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6月12日、20日,岳塘法院宣判了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黄某受吸毒人员张某所托,在陈某某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约0.3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半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后,以1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张某,从中获利200元。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黄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容留左某、贺某、胡某(均已行政处罚)三人采用烫吸的方式,一起吸食了冰毒和麻古等毒品。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陈某也在宣判后表示服判不上诉。此次宣判,有力彰显了岳塘法院依法惩处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展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月25日、26日,“巾帼红”法治宣讲团岳塘法院“童心岳沐”分团走进湘钢一中、岳塘区青少年素质培训学校,通过普法课堂、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从识毒、防毒、拒毒三个角度,向学生们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及特征,普及了毒品的危害、吸毒将面临的处罚等知识。活动中,宣讲团成员积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耐心地解答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并提醒学生们要提高辨识新型毒品的能力,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诱惑,不给毒品任何可乘之机。

此次活动向现场学生发放禁毒宣传册200余份,解答问题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岳塘法院将以“国际禁毒日”活动为契机,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切实筑牢禁毒防线。

 
责任编辑:刘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