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 2024/7/5 | |||||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发放案款金额 | 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 | 发放原因 |
1 | (2024)湘0304执217号 | 湖南省湘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杨湜、湘潭市岳塘区海狮汽车修配厂 | 54648.53元 | 刘英 | 支付买受人刘英垫付的拍卖房屋税费 |
2 | (2023)湘0304执恢337号 | 王维新 | 喻跃进 | 1000元 | 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拍卖辅助费 |
3 | (2023)湘0304执恢337号 | 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城支行 | 龙苗、周鑫 | 2500元 | 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 | 拍卖辅助费 |
4 | (2024)湘0304执恢156号 | 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城支行 | 伏丽文、涂六如、尹铁光、伏利香 | 68400元 | 尹鑫 | 房屋拍卖成交,买受人办理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