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 2024/7/12 | |||||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发放案款金额 | 收款案外人姓名/单位 | 发放原因 |
1 | (2024)湘0304执恢66号 | 湘潭高新区汇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舒兴平、舒永华、彭伏平、湖南韶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4914.37 | 申勤 | 申请执行人湘潭高新区汇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申报年度报表,公司基本账户被列入工商企业严重违法名单而被止付,该公司申请并委托法定代表人申勤代为收款。 |
2 | (2023)湘0304执恢21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 | 潘三春、王益民 | 319.68元 | 刘馨 | 案外人刘馨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产,需将垫付的税费退给买受人 |
3 | (2024)湘0304执17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 王旭、何姿 | 2500元 | 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屋,需拍卖辅助费 |
4 | (2024)湘0304执180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 谭勇、严文婷 | 2500元 | 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屋,需拍卖辅助费 |
5 | (2024)湘0304执恢232号 | 湖南允柏工程有限公司 | 李杰、汤琴、湖南华毅印务有限公司、肖珂、陈卫革、戴勇平、谭彦、龚迎秋 | 41554.66元 | 李许峰 | 申请人与李许峰达成协议,将款项付至李许峰的账户 |
6 | (2024)湘0304执820号 | 湘潭巨力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周维清 | 98600元 | 杨攀 | 申请人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经股东会决议,将款项付至股东杨攀的银行账户 |
备注:上述案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现通过本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对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