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拟对本单位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需委托采购代理的项目,通过比选方式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24-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通过比选方式选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作为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2024-2025年采购代理服务机构。此次比选结果仅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服务资格,在具体实施采购项目时,将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湘潭市审计局东侧100米)。
4.本次拟选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数量:5家。
5.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6.本次选定的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湖南省政府采购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共同发布的《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收取代理服务费倡议书》文件的标准,按照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及办事处参与。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220.168.30.70:89/page/portal/agentQueryFromPage_portal.jsp)。
7.具有编制、审核采购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谈判的相应专业力量,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能提供有关技术服务,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附劳动合同及社保交费依据);专业人员符合要求、无违规执业记录,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的各种制度及程序规定。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比选申请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9.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存在以上记录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比选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8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11666314@qq.com。报名资料含: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②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③单位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授权内容等相关信息)。
3.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9月8日下午17:30之前。
4.比选文件递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湘潭市审计局东侧100米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309室)。
5.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比选文件须盖章签字密封递交(一式柒份),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受理。(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参会,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6.项目联系人:曹卉,联系电话:0731-58286028。
五、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在报名截止后,本院将根据报名单位的递交资料,组织评审小组依据附件《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进行评审打分,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取前5名。
1.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组织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在部门人员中选取。
2.评审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的前5家采购代理机构为本次中标的代理机构。
3.评审方法:
(1)采用100分制,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逐项评定打分,确定参与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评分;
(2)参与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的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有效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当两家及以上参与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得分相同时,以“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4.考核机制:
采购人有权对入围的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六、其他
1.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2.本次比选公告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网址:http://ytqfy.hunancourt.gov.cn/index.shtml)。
附件:代理机构比选评分表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