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刑事罚金案件,执行到位罚金150万元上交国库,该案件执行历时近两年,今全部执行完毕。
2019年6月,被执行人陈某某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两罪,经岳塘法院依法审理,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某未能如期履行缴纳罚金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该案件涉职务犯罪,案件金额较大、关注度高,收案后,承办法官焦勇迅速研判案情,通过向正在狱中服刑的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开展网络查控等措施,成功划扣到陈某某名下的存款四十余万元。面对余下的一百多万元罚金缺口,焦勇丝毫不敢懈怠,多方查找陈某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并积极与其家属沟通,告知家属罚金是刑法对犯罪分子在经济上的惩罚,属于附加刑的一种,不会因服刑而自动抵消,应当依法按时缴纳,如不履行完罚金,将会影响其减刑以及刑满释放后的日常出行等。在案件承办人刚柔并济的工作方式下,陈某某家属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想办法凑齐了尚欠缴罚金一百多万元,最终,该案件执行完毕。
自湖南法院“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岳塘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法院2018年以来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摸底排查、逐案梳理,通过系统核查各案财产情况,积极推进财产刑执行规范化,充分运用网络查控、实地走访等方式方法,用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度、最实的行动,确保应执尽执、黑财清底、颗粒归仓,力促“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